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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子证照文件生成的基本要求、文件结构、元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及安全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电子证照的生成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Certificate File Gene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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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279-2019《电子证照文件生成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电子证照的生成过程,确保其合法性、完整性和可验证性。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范围与适用对象
- 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生成的电子证照。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确保所有涉及政务服务的机构都需遵循此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 标准中对“电子证照”、“元数据”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电子证照”被定义为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照信息记录。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是正确应用标准的基础。
3. 文件格式要求
- 要求电子证照应采用PDF/A-3b格式存储,这种格式具有长期保存和稳定性的特点,能够有效防止数据丢失或篡改。此外,还要求文件中嵌入数字签名以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元数据要求
- 元数据是电子证照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要求包含发证机关、持证人信息、证照类别、有效期等必要信息。这些元数据不仅有助于电子证照的管理和查询,还能在法律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
5. 安全要求
- 强调电子证照生成过程中必须采取加密措施,并且在传输过程中使用安全协议。同时,要求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修改电子证照。
6. 归档与备份
- 规定电子证照生成后应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归档时需按照规定的目录结构存放,便于后续检索和使用。备份则需确保至少有一份异地保存,以防本地发生灾难性事件导致数据丢失。
通过以上条文的解读可以看出,《电子证照文件生成规范》从技术到管理层面全面覆盖了电子证照生成的各个环节,对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