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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阿克苏苹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阿克苏苹果。
Title: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 - Akesu Appl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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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地理标志产品 阿克苏苹果》(DB65/T 3503-2020)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地方标准,对阿克苏苹果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生产管理、果实采收及贮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标准明确规定了阿克苏苹果的保护范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所辖的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沙雅县、柯坪县和阿瓦提县等九个县市。这些地区的气候特征为年平均气温7℃至10℃,无霜期180天至220天,年降水量150毫米至250毫米,具有独特的光热资源和昼夜温差大的自然条件,这是形成阿克苏苹果独特品质的重要因素。
其次,在产地环境条件方面,标准要求种植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 3095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中的二级标准,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这意味着阿克苏苹果的种植必须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环境中进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与健康性。
再者,对于品种选择,标准指出应选用适应当地生态条件且经过审定的优良品种。常见的栽培品种包括红冠、红星、红元帅等。同时强调苗木质量需达到GB/T 15569的要求,这保证了种苗本身的健康状况和生长潜力。
生产管理环节中,标准特别提到施肥原则应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并提倡使用生物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农药使用需遵循NY/T 1276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此外,还应建立完整的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农事操作情况,以便追溯产品质量。
果实采收时,标准规定采收期应根据果实成熟度确定,通常在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之间进行。采收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机械损伤,并及时运往加工或储存场所。贮藏温度建议控制在0℃至2℃范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0%,这样可以有效延长保鲜时间并保持果实的新鲜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地理标志产品 阿克苏苹果》标准不仅涵盖了从种植到销售全过程的技术规范,而且突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体现了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管理的理念。这一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阿克苏苹果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