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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级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Resource Consumption Limit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 DB44T 2267-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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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DB44/T 2267-2021)是广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管理,提高能效水平。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
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包括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例如,对于一类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耗限额为不超过5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限额为不超过300千克标准煤/人·年。这些指标是根据公共机构的类型、规模及功能区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目的是促使公共机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 节能措施要求
标准强调了节能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比如,要求公共机构采用高效照明系统,推广使用LED灯具;鼓励安装太阳能光伏或太阳能热水系统;提倡空调系统的定期维护与优化运行等。此外,还要求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数据统计分析以及节能目标责任制。
### 能源审计与评估
标准提出公共机构应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周期一般为三年一次。能源审计的内容涵盖能源消耗状况调查、设备设施能效评估、节能潜力分析等方面。通过能源审计可以发现节能空间,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同时,标准也明确了节能效果评估的方法,即对比实际能耗与限额值之间的差异来评价节能成效。
### 宣传教育与培训
为了增强全体人员的节能意识,标准特别指出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组织相关知识培训活动。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还能促进形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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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