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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及引导性指标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措施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轮胎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Unit Product of Tires - Guiding Indicators
中国标准分类号:N11
国际标准分类号:2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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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323-2020《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是河北省发布的关于轮胎生产行业节能降耗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轮胎单位产品的能耗进行了规范,旨在推动轮胎生产企业提高能效水平,降低能源消耗。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轮胎企业,包括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以及工程轮胎等。这些轮胎在汽车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环保绩效。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别轮胎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例如,对于全钢子午线轮胎来说,当量热值为每吨轮胎不超过380千克标准煤。这一规定为企业设定了明确的能耗上限,促使企业在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上做出改进,以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
能源管理要求
为了实现上述能耗限额目标,标准还提出了相应的能源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以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此外,鼓励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如变频调速电机、余热回收系统等。
数据监测与报告
标准强调了数据监测的重要性,要求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并定期记录各项能耗数据。这些数据不仅用于内部评估和优化,同时也作为政府监管机构核查的基础资料。通过准确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结论
DB13/T 5323-2020通过对轮胎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严格控制,促进了整个行业的绿色发展。它不仅是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更是推动整个社会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工具之一。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此标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节能途径,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