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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源涵养区落叶松人工林的调控技术要求,包括森林结构调整、抚育措施、更新与改造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水源涵养区内的落叶松人工林经营和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gulation of Larch Plantations in Water Source Conservation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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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4T0004-2020《水源涵养区落叶松人工林调控技术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水源涵养区内落叶松人工林管理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落叶松人工林的抚育与更新
1. 抚育方式
标准要求根据林分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抚育措施,包括疏伐、修枝和割灌等。其中,疏伐应遵循“均匀分布、适度保留”的原则,以保证林分结构合理,提高林木生长量。修枝则需在冬季或早春进行,避免对树木造成过多伤害。
2. 更新策略
对于老龄或病虫害严重的林分,应及时实施更新采伐,并同步开展更新造林工作。更新造林时优先选用本地优良品种,确保新造林地能够快速恢复生态功能。
二、土壤水分保持
1. 覆盖保护
在落叶松人工林内推广使用稻草、树枝等天然材料进行地面覆盖,厚度控制在5-10厘米之间。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同时抑制杂草生长。
2. 排水系统建设
对于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需要建立完善的排水网络,防止长期积水导致根系腐烂。此外,在坡度较大的区域还应设置拦水埂,增强水土保持能力。
三、病虫害防治
1. 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体系,定期巡查林区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方式进行处理。
2. 综合防控措施
鼓励采用物理隔离、天敌引入等多种手段来控制害虫数量。同时加强树种多样性建设,通过营造混交林等方式提高森林自身抗逆性。
四、林产品采集管理
1. 合理安排采伐周期
不同类型的林产品(如木材、药材)应按照各自的最佳采收期进行作业,切勿过度开采。对于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建议实行限额采伐制度。
2. 环境保护要求
所有生产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规定,在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例如,运输路线的选择要避开敏感区域,废弃物需集中处理后再排放。
以上内容仅涵盖了部分重要内容,具体执行还需参照完整版文件。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项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