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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健康建筑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健康性能评价。
Title:Code for Evaluation of Healthy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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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2/T 0015—2020 健康建筑评价规程》是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健康建筑的评价工作,提升建筑环境质量,保障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以下将选取该规程中的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规程要求建筑在设计与施工阶段应充分考虑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其中明确规定了新风量的标准,即每小时每人不少于30立方米的新鲜空气供应。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氧气供应,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浓度,避免因缺氧导致的疲劳和注意力下降。此外,还要求定期检测PM2.5、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浓度,并设置相应的限值。例如,室内甲醛浓度不得超过0.1mg/m³,PM2.5年均浓度需低于35μg/m³。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呼吸系统健康,是健康建筑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也是健康建筑评价的关键因素之一。规程提出,建筑内部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白天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则应控制在45分贝以内。此外,还需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干扰,如使用隔音材料、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等。良好的声环境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有效预防由长期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中引发的心理问题。
三、光环境质量
对于光环境质量,规程强调自然采光的重要性,提倡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对人工照明的依赖。同时,也对人工照明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照度均匀度不低于70%,色温控制在3000K-6000K之间。适宜的光照条件能够改善人的视觉舒适度,促进维生素D合成,增强免疫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持正常的生物钟节律,从而改善睡眠质量。
四、热湿环境管理
热湿环境直接影响着人体的舒适感和健康状态。规程指出,夏季室内温度宜保持在24℃-28℃之间,冬季则为18℃-22℃。相对湿度方面,全年平均值应在40%-60%范围内波动。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需要采用高效的空调系统,并结合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此外,还需注意防止结露现象的发生,以免滋生霉菌,影响空气质量。
综上所述,《DB2102/T 0015—2020 健康建筑评价规程》从多个维度出发,全面涵盖了影响建筑使用者健康的各个方面,为推动健康建筑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各相关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