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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理内容与方法、记录与报告以及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Land Soil Pollution Remediation Project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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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943-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是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规范明确了环境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根据5.1条的规定,环境监理应覆盖整个修复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实施阶段以及后期验收等环节。这要求监理人员不仅要关注修复技术的有效性,还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到位,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其次,在环境监理的具体工作上,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第6.2条指出,环境监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点位布置方案、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内容。这意味着监理工作不仅仅是监督,还需要提前规划好各项环保措施,以确保修复工程顺利进行。
另外,关于环境监理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范在第8章有明确规定。报告中应当包含工程概况、监理过程记录、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效果评估等多个部分。特别是效果评估这一块,要求监理方客观评价修复成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并提出改进建议。这样可以有效保障修复工程的质量,也为后续的土地开发利用提供可靠依据。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强调了信息公示的重要性。按照第9.1条的要求,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举不仅增强了透明度,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土壤修复工作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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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