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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及标识系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市、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unicipal and County (District) Government Service Centers (Hal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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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64/T 1164-2018)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布局
该标准指出,政务服务中心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交通便利性、服务半径以及周边配套设施等因素。具体而言,中心应当位于人口密集区域附近,确保市民能够方便快捷地到达。同时,建筑布局需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如咨询引导区、等候休息区、自助服务区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并提升用户体验。
二、建筑面积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不同规模的政务服务中心有不同的最低建筑面积要求。例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000平方米;县级则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而乡镇级不超过500平方米即可满足基本需求。这一规定有助于保证各个层级的服务机构拥有足够的空间来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三、无障碍设施设置
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权利,《规范》特别强调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坡道、电梯、扶手、低位柜台等硬件设施,并且还要求提供语音播报系统、盲文标识牌等软件支持。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人文关怀,也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可能性。
四、安全防护措施
在安全管理方面,本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安装监控摄像头覆盖所有公共区域;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制定应急预案等。此外,对于涉及敏感信息处理的工作岗位还需采取加密存储、权限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数据安全。
五、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规范》鼓励各地积极推广网上办事平台的应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同时建议配备高速网络连接设备、触摸屏查询机等现代化工具,以便群众更高效地获取所需服务。
六、环境质量控制
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员工士气和服务态度。为此,《规范》提倡采用节能环保材料装修内部装饰,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合理安排照明强度避免眩光现象发生;并且注意调节温湿度水平使之适宜人体舒适度。
以上只是部分重点内容概述,实际上整个文件涵盖了从规划设计到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详细指导方针。通过严格执行此标准,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地方政府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