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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锅炉主要承重部件定期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检验项目与方法、检验结果评定及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主要承重部件的定期检验。
Title:Rules for Periodic Inspection of Main Load-bearing Components of Bo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5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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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85—2020《锅炉主要承重部件定期检验规则》是山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锅炉主要承重部件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和方法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主要承重部件定期检验。这一条款明确了标准适用的锅炉类型及压力等级,确保检验工作具有针对性。
2. 检验周期:明确规定了检验周期为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对于运行状况良好且历年定期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的锅炉,可以适当延长检验周期至三年。这有助于合理安排检验资源,同时保证安全检查的有效性。
3. 检验内容:
- 宏观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例如,对于锅筒(壳)需要特别注意纵向焊缝区域是否存在裂纹。
- 壁厚测定:通过超声波测厚仪等手段测量壁厚变化情况,判断是否超出允许范围。
- 无损检测:如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等技术手段来发现潜在缺陷。
4. 检验报告编制:要求检验完成后必须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检验日期、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规格、检验结论以及处理意见等。这对于后续维护保养提供了重要依据。
5. 整改与复验: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则使用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申请复验直至合格为止。此规定强调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确保所有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几点只是对DB37/T 4285—2020部分内容进行了概括性说明,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以确保能够正确执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