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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检测与鉴定的基本要求、检测方法、评估原则和技术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of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5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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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812-2020《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工作。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明确指出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玻璃幕墙工程,包括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及框支承玻璃幕墙等类型。
2. 检测周期
第4.1.1条规定:玻璃幕墙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首次检测应在竣工验收后3年内完成,之后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这一规定强调了玻璃幕墙定期维护的重要性,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隐患。
3. 现场检测内容
第5.2节详细列出了现场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 幕墙结构体系检查;
- 玻璃面板状况评估;
- 材料性能测试;
- 连接件和紧固件状态检查;
- 防雷装置完整性检验。
每一项检测都要求专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4. 安全性鉴定方法
第6章明确了安全性鉴定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 力学分析: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幕墙结构进行受力计算;
- 状态评估:结合检测结果判断幕墙整体或局部是否满足安全使用条件;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材料老化、设计缺陷等因素给出最终结论。
这一过程需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
5. 处理建议
对于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第7章给出了具体的处理建议:
- 轻微问题可采取维修加固措施;
- 较严重问题需更换部分构件;
- 极端情况下可能需要整体拆除重建。
此外还特别强调,在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
以上是对DB11/T 1812-2020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