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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服务业企业(组织)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原则、要求、核算方法、报告内容和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服务业企业(组织)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其他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可参照执行。
Title:Requirements for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in Service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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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85-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服务业》是一项专门针对服务业领域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该标准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了科学、系统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帮助企业准确掌握自身碳足迹并制定减排策略。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深入解读这一标准的重要内容。
首先,标准在第3部分明确界定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等。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属于服务业范畴,都需遵循此标准进行碳排放核算。
其次,在第4部分关于术语和定义中,特别强调了“温室气体”的概念及其分类。温室气体被定义为能够吸收和重新发射红外辐射的气态成分,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六种类型。其中,二氧化碳作为最主要的温室气体,其排放量占据了总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绝大部分比例。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应重点关注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
再者,标准第5部分详细规定了核算边界的确立原则。核算边界是指确定哪些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计入组织的报告范围之内。对于服务业而言,通常情况下应包括能源消耗相关的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此外还应注意识别价值链上的其他相关方可能带来的间接影响,比如供应商或客户所产生的排放。
另外,在第6部分提出了具体的核算步骤:第一步是收集基础数据;第二步是对数据进行清洗整理;第三步则是基于选定的方法学开展计算工作。这里提到的方法学可以参考IPCC指南或其他国际通用准则,并且需要确保所采用的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最后,第7部分要求建立完善的报告体系。报告应当包含基本信息介绍、核算结果展示、不确定性分析等内容,并且要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运营状况。同时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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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