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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机关单位节水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的节水评价工作。
Title:Water Conservation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 Part 2: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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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936.2-2020节水评价规范 第2部分:机关》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机关单位的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下选取了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 用水管理组织架构
本条要求机关应建立完善的节水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节水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节水工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节水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例如,单位负责人需对节水工作负总责,节水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节水监督与检查。
5.2 节水管理制度建设
机关应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节水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用水计划管理制度、用水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节水统计报告制度等。其中用水计划管理制度要求根据年度用水指标合理分配各部门用水额度,并定期评估执行情况。
5.3 节水技术改造
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和设备。如安装智能水表实现分项计量;使用节水型卫生洁具替代传统产品;优化空调冷却水循环系统等。同时应对现有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提高用水效率。
5.4 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职工的节水意识。可以利用内部刊物、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普及节水知识;组织专题讲座或竞赛等形式激发大家参与节水的积极性。
5.5 统计分析与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台账,准确记录各项用水数据。定期对节水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则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以上这些内容构成了机关节水工作的核心框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调整完善。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仅可以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还能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