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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公共场所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商业等领域的标识。
Title:Code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Signs in Public Places -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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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DB11/T 334-2020)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20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公共场所中常见的中文标识提供了英文译写规范,旨在提升国际化城市的语言环境质量,方便国内外人士交流。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游、商业、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标识。
二、基本原则
1. 准确性:译文应准确传达原文含义,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2. 规范性:遵循英语语言习惯和国际惯例,保持译文风格一致。
3. 实用性:考虑目标受众的语言习惯和理解能力,确保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三、具体要求
1. 地名标识
- 北京市地名应使用官方公布的标准名称。
- 街道名称应采用拼音拼写,并在必要时提供英文释义。
示例:“长安街”翻译为“Chang’an Avenue”。
2. 方向指示标识
- 使用标准英语词汇描述方向。
- 注意上下行、进出站等特定场景的专业表达。
示例:“入口”翻译为“Entrance”,“出口”翻译为“Exit”。
3. 设施服务标识
- 根据设施功能选择恰当的英文术语。
- 对于特殊设施,需附带简要说明。
示例:“无障碍卫生间”翻译为“Accessible Restroom”。
4. 禁止警示标识
- 使用明确的禁止性词汇。
- 配合图形符号增强警示效果。
示例:“禁止吸烟”翻译为“No Smoking”。
5. 应急救援标识
- 保证紧急情况下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和支持信息。
示例:“急救站”翻译为“First Aid Station”。
6. 文化旅游标识
- 尊重文化遗产的独特性。
- 结合历史背景适当添加注释。
示例:“故宫博物院”翻译为“The Palace Museum”。
四、注意事项
1.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译文形式。
2. 定期更新译文内容,确保与最新政策法规相符。
3.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语言服务水平。
五、结语
DB11/T 334-2020为公共场所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改善城市形象,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为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