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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文化旅游场所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文化旅游场所内各类公共信息标识的英文译写。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Signs in Public Places - Part 2: Culture and Tourism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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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化旅游》(DB11/T 334.2-2020)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文化旅游场所的中文标识提供统一的英文翻译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总体原则
1. 准确性:确保英文翻译准确反映中文标识的实际含义,避免因翻译错误导致的信息误解。
2. 文化适应性:在保证语言准确的同时,考虑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和习惯,使信息传达更加自然流畅。
二、具体条文解读
# 1. 景点名称
- 条文内容:景点名称应使用国际通用或广泛接受的名称,必要时可附上当地官方名称。
- 解读:例如,“故宫”可以翻译为“The Forbidden City”,同时也可以标注“Gugong Museum”。这样既能满足外国游客的习惯认知,也能尊重其正式名称。
# 2. 导向标识
- 条文内容:导向标识需明确指向目的地,并保持一致性。
- 解读:如“出口”应统一译作“Exit”,无论是在车站还是博物馆内都应保持一致。这有助于减少游客因不同地点翻译不一致而产生的困惑。
# 3. 服务设施
- 条文内容: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如洗手间、饮水处等,应采用简单明了且易于理解的表达方式。
- 解读:“卫生间”建议翻译为“Toilet”或“Restroom”,而非过于复杂的专业术语。“饮水处”则可以直接标示为“Drinking Water”。
# 4. 安全警示
- 条文内容:安全警示语句要简洁直接,并突出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引。
- 解读:比如,“禁止吸烟”应翻译为“No Smoking”,并辅以图形符号增强视觉效果;“小心台阶”可表述为“Mind the Step”。
# 5. 文化活动
- 条文内容:涉及文化活动的相关介绍应当既保留原汁原味的文化特色,又便于国际交流。
- 解读:对于传统节日庆典等活动描述时,除了给出基本的时间地点外,还应该简要说明活动背景及其意义。例如春节游园会可以写成“Spring Festival Garden Fair - A traditional Chinese celebration with various folk performances”。
结论
通过遵循《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化旅游》的规定,能够有效提升文化旅游场所对外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优化完善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