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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档案接收与整理、保管与保护、利用与开发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城建档案馆及相关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siness Operations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in Jiangs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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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苏省DB32/T 3912-2020《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规程》是一部专门规范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的省级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1. 关于档案接收范围的规定:该标准明确指出城建档案馆应接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重点强调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档案必须及时移交,确保档案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对档案整理的要求:标准提出档案整理应当遵循“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的原则。具体包括:案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图样按专业或时间顺序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结合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序;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等。
3. 档案数字化处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对重要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保证数字副本与原件一致。明确了数字化加工流程,如扫描分辨率设置、图像处理技术应用以及数据存储介质选择等内容。
4. 安全保管措施:强调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设施配备、温湿度控制、定期检查维护等。同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提供利用服务:规定城建档案馆需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简化手续,缩短等待时间。对于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查询请求,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6. 培训教育机制:鼓励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此外还提倡加强与其他地区同行之间的合作,共同促进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进步。
这些条款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框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