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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政务数据平台数据归集的总体要求、数据范围、数据质量、归集流程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建设、管理和维护政务数据平台时的数据归集工作。
Title:Guizhou Government Data Platform - Part 2: Data Aggregation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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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541.2-2020政务数据平台第2部分:数据归集规范》作为贵州省地方标准,对政务数据的归集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以下选取了其中的关键条文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数据归集范围方面,标准明确规定应涵盖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这意味着所有与政府职能相关的数据都需纳入归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的数据。这确保了数据归集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关于数据采集方式,标准提出应采用直接获取、接口交换或批量导入等多种方式来实现数据的有效采集。直接获取适用于实时性要求较高的场景,如公安部门的监控视频数据;接口交换适合于需要频繁更新的数据类型,例如税务系统的纳税信息;而批量导入则更适合处理历史存量数据。这种多样化的采集方式能够满足不同业务场景的需求,提高数据归集效率。
再者,数据质量控制是整个归集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标准强调要建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数据质量标准、实施数据审核机制以及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具体而言,数据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各项指标的具体要求,如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等;数据审核机制则需定期对已归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错误;数据质量评估则是通过定量分析方法衡量数据质量水平,并据此调整优化归集策略。这些措施共同保障了归集数据的质量,提升了数据可用性和可靠性。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要注重数据安全保护。在数据归集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比如可以运用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设置访问权限限制非法操作,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通过强化安全管理,不仅保护了公民隐私权,也增强了公众对政府数据服务的信任度。
最后,标准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据归集能力。建议积极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跨部门间的信息流通。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建设成本,还能加快响应速度,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
综上所述,《DB52T 1541.2-2020政务数据平台第2部分:数据归集规范》从多个维度给出了详细的指引,对于规范贵州省各级政府部门的数据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落实,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