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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设置、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Grassroots Women's Federation Organizations - Part 1: Village (Community) Women's Fede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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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3310T 45.1—2018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是浙江省台州市为指导和规范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从该标准的几个关键条文入手,进行详细解读。
一、关于组织架构的规定
标准明确指出,村(社区)妇联应设立妇女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重要事项。同时,需建立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妇联工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通过定期会议的形式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关于人员配置的要求
标准强调,村(社区)妇联主席应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副主席可由其他村(社区)干部兼任或推选产生。此外,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人数根据辖区规模确定。这样的安排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关于活动开展的内容
标准提出,妇联组织应当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律法规普及、健康知识讲座等;同时也要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定期举办维权咨询和服务活动。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妇女综合素质,还能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关于制度建设的重点
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妇联工作的有序开展至关重要,能够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五、关于经费保障的措施
标准还特别提到,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妇联工作的支持力度,在经费上给予必要保障。只有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妇女信赖依靠的“娘家人”。
综上所述,《DB 3310T 45.1—2018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规范》第1部分对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涵盖了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活动开展、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多个方面。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