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投资项目“集成服务”中“竣工测验合一”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相关测验工作的整合实施。
Title:Investment Projects \"Integrated Service\" Work Specifications - Part 3: \"Completion Testing and Integ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投资项目“集成服务”工作规范 第3部分:“竣工测验合一”》(DB3308/T 044.3-2018)是浙江省金华市为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通过整合竣工验收与测绘工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下是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术语和定义
- 竣工测验合一:指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等多项专项测绘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消防验收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活动合并实施。
- 联合测绘:由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多项测绘任务,并出具综合报告。
2. 基本要求
- 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在申请竣工测验合一前需确保已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内容并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 建设单位应当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
- 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给建设单位。
3. 工作流程
- 建设单位向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
- 测绘机构根据统一的技术导则进行现场测量并形成初步成果。
- 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测绘成果分别进行专业审查,必要时可要求补充资料或再次核查。
- 最终确定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要求,并出具相应的验收结论。
4. 监督管理
- 政府部门应对参与竣工测验合一工作的各方主体实行信用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信息互联互通。
以上内容为核心框架性说明,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希望上述解析能够帮助理解此标准的主要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