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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洁化、绿化、美化的管理要求、实施步骤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丽水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洁化、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leanliness, Greening, and Beautification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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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DB33/T 97-2019)是浙江省丽水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中提升环境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洁化管理
# 第5.1条 清扫作业频次
此条款规定了不同区域清扫的具体频率。例如,办公区每日至少清扫两次,公共区域如走廊和楼梯则需每天一次。这一要求确保了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有助于预防疾病传播并提高工作效率。
# 第5.2条 垃圾分类处理
强调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给出了具体的分类方法。单位内部应设置不同颜色标识的垃圾桶以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通过有效的垃圾分类措施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绿化管理
# 第6.1条 植被养护
本条明确了植被日常维护的内容,包括浇水、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定期检查植物生长状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至关重要。此外,还应注意选择适合本地气候条件的植物种类,以降低养护成本。
# 第6.2条 绿地面积比例
建议机关事业单位绿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数值。这不仅美化了环境,也为员工提供了休闲放松的空间,有利于身心健康。
美化管理
# 第7.1条 艺术装饰
鼓励运用艺术元素对建筑物内外进行装饰,比如挂画、雕塑等。这些细节能够增添文化氛围,展现单位特色。同时也要注意避免过度装饰造成视觉疲劳或安全隐患。
# 第7.2条 宣传栏布置
合理规划宣传栏的位置与内容,使其既能起到信息传达的作用,又能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内容上可以涵盖政策法规、健康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增强公众意识。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从多个角度出发,为创建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相关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干净、绿色、美好的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