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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办事材料基础信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信息构成和描述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政务服务过程中对办事材料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共享。
Title:Basic Inform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Service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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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11T 118─2019政务办事材料基础信息规范》是浙江省丽水市为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政务办事材料的名称、来源、类型、格式、内容要求等基础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标准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关于政务办事材料名称的规定。材料名称应当准确反映材料的核心内容,并且要简洁明了。例如,材料名称不能过于冗长也不能过于简略,应能清晰表达材料用途和主要内容。这一规定有助于服务对象快速理解所需提交的材料,避免因名称模糊而导致的误解或错误。
另一个关键点是对材料来源的要求。标准指出,材料来源应明确具体,能够追溯到产生材料的具体部门或机构。这意味着无论是政府部门内部产生的材料还是外部提供的材料,都必须标明其原始出处。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有助于责任追究和材料管理。
在材料类型方面,标准将政务办事材料分为多种类型,如身份证明类、资格证书类、合同协议类等。每种类型的材料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例如,身份证明类材料通常需要包含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而资格证书类材料则需包括持证人获得的资格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等信息。这些分类和要求使得材料的收集和审核更加规范化。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材料格式的一致性。所有材料均应采用统一的格式模板,以便于电子化管理和共享。材料格式不仅涉及文件的版面布局,还包括字体大小、行距、页边距等细节。这种标准化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因格式差异导致的处理延误和技术障碍。
对于材料内容的要求,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例如,材料中的文字表述必须清晰准确,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语言。数字和日期的书写也必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避免因书写不规范而导致的信息误读。另外,材料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总的来说,《DB3311T 118─2019政务办事材料基础信息规范》通过一系列细致的规定,为政务办事材料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规定不仅提高了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透明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