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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协商内容、协商方法及评估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协商议事中的相关活动,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指导。
Title:Norm for Social Workers Participating in Community Consultation and Delibe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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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规范》(DB3305/T 170-2020)是浙江省湖州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协商议事中的行为,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深入解析这一标准的重要内容。
首先,标准明确了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与角色定位。根据标准第4.1条,“社会工作者应作为社区协商议事的引导者、协调者和参与者”,这意味着社会工作者不仅要积极参与到具体的协商事项中,还肩负着引导讨论方向、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责任。这要求社会工作者具备较高的沟通技巧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理解和合作。
其次,在协商议事的具体实践中,标准强调了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性。依据第5.2条,“社会工作者应当确保协商过程的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向所有相关方通报进展情况”。这一点对于维护社区成员的信任至关重要。通过保持信息畅通无阻,可以避免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矛盾升级,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
再者,关于协商结果的落实机制,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6.3条规定,“社会工作者需协助建立监督小组,负责跟踪并评估协商成果的实际执行情况”。这项措施有助于保证协商不是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转化为改善社区生活的实际行动。此外,它也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在后续跟进阶段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即持续关注问题解决的效果,并适时调整策略以应对新出现的情况。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第7.1条指出,“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协商议事时,应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这表明,在推进社区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而应该主动创造条件让他们也能发声并获得应有的尊重。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规范》不仅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对上述核心条款的理解与实践,社会工作者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社区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