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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方式、信息公开的流程、监督与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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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5/T 181-2020《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是浙江省湖州市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标准明确指出,社会组织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这意味着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含有虚假成分;信息内容要全面,不能有所遗漏;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
根据标准,社会组织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基本信息如名称、成立时间、住所等;组织章程以及修改情况;重大活动信息如年度工作报告、财务状况报告等;以及接受捐赠和资助的情况。对于这些信息的具体披露方式,标准也给出了指导建议,比如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与方法
标准还对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流程作出了规定。首先,社会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其次,在确定要公开的信息后,需经过内部审核程序确保信息无误后再对外公布。此外,还强调了对于敏感信息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
四、监督与评估机制
为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标准特别设立了监督与评估体系。一方面,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求社会组织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并接受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估,以持续改进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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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