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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初期运营的基本条件,包括线路、车辆、供电、通信信号、运营组织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前的安全评估与验收。
Title:Basic Conditions for Initial Operation of Intelligent Rail Transit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U46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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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3/T 1864-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初期运营基本条件》是湖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的初期运营要求。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运营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该条款规定了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具体而言,运营单位需设立行车调度、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部门,并确保各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例如,行车调度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保障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2 设施设备技术状态
设施设备的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正常运转。本条款强调所有设施设备在初期运营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和调试,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别是车辆、信号系统等关键设备,应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确认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此外,还要求定期开展预防性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隐患。
6.3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保障初期运营期间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本条款提出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涵盖但不限于事故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机制等内容。同时,还需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7.4 试运行情况分析
试运行阶段是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环节。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在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空载试运行后,应对各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列车准点率、设备故障率等关键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果发现问题,则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相关规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