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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广州市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Part 11: Tourist Attrac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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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11—2020《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11部分:旅游景区》是一项专门针对旅游景区反恐防范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要求旅游景区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组织体系(5.1条)。这意味着景区需要设立专门的反恐工作小组,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确保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反恐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在人员管理方面(6.2条),标准强调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背景审查,尤其是安保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此外,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增强其识别可疑行为及物品的能力。
对于设施设备配置(7.3条),规定旅游景区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并保证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出入口处应设置金属探测门等安检装置;停车场内则要配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等技术手段来加强车辆管控。
另外,关于信息报送机制(8.2条),当发生或发现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一旦确认为重大事件,则须立即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最后,在监督检查环节(9.1条)中指出,各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内各旅游景区落实本标准情况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后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非法活动线索。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11部分:旅游景区》从组织架构、人员培训、硬件设施到应急处置等多个维度全面规范了旅游景区在反恐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旨在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