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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智慧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总体要求、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共享要求、数据资源共享流程、数据质量及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智慧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Smart E-Government Data Resource Sha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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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智慧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规范》(DB3301/T 0169-2018)是杭州市针对电子政务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与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推动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依法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开展智慧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主体和场景,确保了标准能够覆盖到所有需要进行数据资源共享管理的机构。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共享”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数据资源”是指通过采集、加工、存储等方式形成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集合;而“数据资源共享”则是指不同部门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目标,按照一定规则交换或提供数据资源的行为。这些定义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基本原则
标准提出了数据资源共享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合法合规原则、需求导向原则、安全可控原则、公平公开原则、持续改进原则。其中,合法合规强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需求导向则要求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来确定共享内容;安全可控指的是在整个数据共享流程中要确保信息安全;公平公开意味着信息获取机会均等且过程透明;持续改进表明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数据共享机制。
四、数据分类分级
根据敏感程度和技术难度等因素,将数据分为四个等级,并对应不同的管理措施。一级数据属于最基础的信息,如单位名称等;二级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三级涉及较为重要的商业秘密或敏感个人信息;四级则是高度机密级别的资料。这种分类有助于合理安排资源,保障重要数据的安全。
五、共享流程
标准详细描述了从提出申请到最终使用的完整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审批备案、技术对接、数据传输、质量评估等多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具体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比如在技术对接时需保证接口标准化,防止因格式不统一造成障碍。
六、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保护数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标准特别强调了物理防护、访问控制、加密通信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要求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演练活动,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七、绩效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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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