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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要求,包括管理职责、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
Title:Long-ter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mall Town Environment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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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规范》(DB3301/T 0278-2019)是杭州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小城镇在环境综合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工作。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 4.1 组织保障
该部分强调了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的重要性。要求成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例如,城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建设部门则侧重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通过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 5.1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是小城镇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提出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整个镇域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每个区域内的清洁工作。同时规定了垃圾收集点设置密度以及清运频率等具体指标,如每平方公里至少设有一个垃圾收集站,并保证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公共厕所。
### 6.1 市容秩序维护
为了保持良好的市容秩序,标准中特别提到要加强沿街商铺管理,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商户需对自己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及秩序维持负全责。此外还鼓励使用智能化手段监控违规行为,比如安装摄像头实时记录乱摆摊设点等情况。
### 7.1 公共设施维护
针对道路桥梁、照明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标准明确了定期检查维修的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功能失效的部分应及时修复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提倡采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技术来提升设施使用寿命。
### 8.1 社会参与机制
构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建议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组织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增加公众对环境治理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另外也可以考虑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激发民众监督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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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