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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处置范围、处置程序、档案管理及信息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处置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eal Estate Disposal of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and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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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14—2020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是山东省针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房地产处置原则、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了处置过程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透明度。
首先,关于房地产处置原则,标准明确指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厉行节约、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置过程中,所有步骤都需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避免资源浪费,实现资产的有效配置。
其次,在处置程序上,标准要求单位首先要对拟处置的房地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之后,需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处置。这一流程强调了评估与审批的重要性,防止未经评估或越权审批的现象发生。
再者,关于房地产处置的方式,标准列举了出售、出租、置换、报废等多种形式。每种方式都有其适用条件,例如出售适用于闲置且无继续使用价值的房产,而出租则更适合短期闲置的情况。标准还特别提到,对于涉及公共利益或具有历史价值的房地产,在处置前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此外,标准还设置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房地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有权对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总之,《DB37/T 4214—2020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通过一系列具体规定,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房地产处置指南,有助于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