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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处理原则、处理模式、工艺设计要求、运行管理及监测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atment of Wastewater from Freshwater Pond Aquacult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B5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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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88-2020《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是浙江省针对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为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条文】4.1 基本要求:养殖尾水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解读】这一条明确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的基本指导思想。减量化意味着在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比如通过精准投喂减少残饵和粪便等污染物;资源化强调将废弃物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如利用尾水中氮磷元素作为肥料;无害化则是指经过处理后的尾水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条文】5.2 处理工艺:推荐采用“沉淀-过滤-生物净化”三级处理工艺。其中沉淀池用于去除悬浮物,过滤池进一步清除细小颗粒物,生物净化池则通过微生物作用降解有机物。
【解读】三级处理工艺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尾水处理方法。“沉淀-过滤-生物净化”的顺序合理地安排了处理步骤,能够有效地去除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沉淀池通常设计为较长流程的平流式结构,便于大颗粒物质沉降;过滤池可以使用砂石、活性炭等材料,提高过滤效果;生物净化池内可种植水生植物或投放滤食性鱼类,增强生态修复能力。
【条文】6.1 监测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尾水监测,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
【解读】定期监测是评估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重要手段。春季和秋季选择在此期间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季节气候条件适宜,且此时水产养殖活动较为频繁,尾水排放量较大,能更准确地反映处理系统的实际效能。监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总氮(TN)等指标,以全面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条文】7.3 运维管理:建立完整的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并做好维护记录。
【解读】良好的运维管理对于保证尾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制度化的管理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因疏忽导致处理效率下降。责任人需具备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并熟悉应急预案。同时,维护记录不仅有助于追溯历史数据,还能为未来的改进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