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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重要湿地的认定工作。
Title: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Important Wetlands in Jili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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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174-2020《重要湿地认定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重要湿地的认定工作。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认定指标体系
1. 自然湿地面积比例
- 条文内容:要求自然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60%。
- 解读:这一指标确保了湿地在认定区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反映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高比例的自然湿地意味着该区域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潜力。
2. 生物多样性指数
- 条文内容:生物多样性指数应达到或超过0.6。
- 解读:生物多样性指数综合考虑了物种丰富度和均匀度,是衡量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指标。较高的指数表明区域内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较高。
生态功能评估
3. 水源涵养能力
- 条文内容:需具备显著的水源涵养功能,年均蓄水量不低于50万立方米。
- 解读:水源涵养功能是湿地的重要生态服务之一。此规定强调了湿地在水资源调节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4. 碳汇能力
- 条文内容:湿地单位面积碳汇量应不低于10吨/公顷·年。
- 解读:湿地作为重要的碳汇体,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该指标鼓励通过保护和恢复湿地来增强其固碳能力。
社会经济影响
5. 社区参与度
- 条文内容:当地社区居民对湿地保护的支持率应达到80%以上。
- 解读:社区参与是湿地保护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高支持率不仅有助于提高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还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6. 经济效益
- 条文内容:湿地提供的直接经济收益(如旅游、渔业等)不应低于当地GDP的5%。
- 解读:虽然湿地的主要价值在于生态服务,但适当的经济活动可以增加其社会认可度和可持续性。这一规定平衡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DB22/T 3174-2020的重要湿地认定框架,为科学合理地识别和保护重要湿地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