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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的相关机构和个人。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Adoption Capacity Assess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8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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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168-2020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收养能力评估工作。以下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2.1 评估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评估人员。这一条款强调了评估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要求,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5.2.3 评估人员需具备社会工作、心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这明确了评估人员的专业资质要求,保证评估质量。
5.4.1 评估内容包括收养动机、家庭环境、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八个方面。这些内容涵盖了收养家庭各方面的情况,全面评估其是否适合收养。
5.4.2 采用面谈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多种评估方法结合使用可以提高评估准确性,更全面地了解收养家庭情况。
5.5.1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基本信息、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及建议等内容。完整的评估报告有助于相关部门做出科学决策。
6.1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资料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这一规定保护了被评估者的隐私权,同时便于后续查询核对。
以上条款从评估机构资质、人员要求、评估内容、方法到报告撰写和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为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