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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利用预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备水泥混凝土砌块的术语和定义、原材料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预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要原料制备的水泥混凝土砌块。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Cement Concrete Blocks Using Pre-treated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Fly Ash
中国标准分类号:Q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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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针对TCSTM 01191-2024《利用预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备水泥混凝土砌块技术要求》中的关键变化点,本文重点分析“原材料中飞灰含水率控制”这一条目的应用与意义。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含水率并未做出明确限制。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规定:飞灰含水率不得超过3%。此规定的引入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飞灰含水率过高会影响后续混合料的均匀性。当飞灰中含有过多水分时,在与水泥、骨料等其他材料混合过程中容易造成局部过湿或过干的现象,进而影响整个砌块的成型质量和强度。
其次,含水率过高还可能引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例如,在搅拌设备内如果飞灰未能充分脱水,则可能导致粘附现象加剧,增加设备磨损,并且存在堵塞管道的风险。
为了确保符合该标准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飞灰含水率。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晾晒法、机械脱水法以及热风干燥法等。其中,自然晾晒虽然成本低廉但受天气条件制约较大;机械脱水效率较高但初期投资较大;而热风干燥则能够快速有效地实现目标含水率但能耗相对较高。
总之,“原材料中飞灰含水率控制”这一新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最终产品品质稳定性,而且对保障整个生产流程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实施该标准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飞灰预处理方案以满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