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虾蟹综合种养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田间工程、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控、收获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稻虾蟹综合种养生产及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Integrated Rice-Shrimp-Crab Cult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稻虾蟹综合种养技术规程》(DB43/T 1832-2020)是一项湖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稻田中水稻与小龙虾、河蟹的综合种养技术。这项标准对于促进农业生态循环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稻田改造的要求。稻田应具备良好的排灌系统,确保水源清洁无污染,并且能够实现独立的进排水功能。此外,还要求在稻田四周设置防逃设施,防止养殖动物逃脱。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持稳定的生态环境,保障养殖动物健康生长。
关于放养密度的问题,标准建议每亩投放小龙虾苗种8000至10000尾,成虾规格为每公斤20至30只;而河蟹苗种则以每亩投放600至800只为宜,成蟹规格控制在每公斤15至20只之间。合理的放养密度既能充分利用稻田空间资源,又能避免因密度过高导致的竞争压力和疾病传播风险。
在饲料投喂方面,标准强调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投喂量,遵循“四定”原则:定时、定位、定量、定质。具体而言,在春季初期可适当减少投喂次数,随着气温升高逐步增加;夏季高温期需注意保持水质清新,防止饲料腐败变质;秋季则应加强营养补充,帮助养殖动物积累脂肪过冬。
病害防治也是该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提倡采用生物防治方法为主,如定期投放有益微生物制剂改善底质环境;同时辅以化学药物治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抗生素等违禁药品。此外,还鼓励通过轮作休耕等方式增强土壤肥力,减少病原菌滋生机会。
最后,在收获环节上,标准指出当达到商品规格后应及时捕捞上市,避免长时间滞留造成品质下降。对于不同种类的产品,其最佳采收时间也有所不同,例如小龙虾通常选择清晨或傍晚时段操作较为适宜,而河蟹则需要根据市场行情灵活安排。
总之,《稻虾蟹综合种养技术规程》为我们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及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完善。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提升稻田综合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