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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使用中频感应电炉进行铁水熔炼的企业或生产工序的能源消耗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Iron Water Smelting by Medium Frequency Induction Furnace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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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 508-2020《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能源消耗限额》是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的能耗限额要求。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4.1 通用要求: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能耗。这意味着企业需选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设备,并通过改进工艺和强化管理来提升能效。
5.1 能耗限额限值:新建或改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值为160kWh/t,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为180kWh/t。这表明新建或改造项目必须达到更高的能效水平,而现有企业也需逐步向这一标准靠拢。
6.1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节能计划、开展节能培训、定期进行能源审计等。同时鼓励采用变频调速技术、优化供电系统、提高炉料预热效率等先进节能技术。
7.1 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能耗统计范围涵盖从原料投入至成品产出全过程中的电力消耗。计算时需扣除辅助设施用电量及非生产性用电量。具体公式如下:
能耗 = ∑(单次熔炼实际耗电量 / 单次熔炼合格金属产量)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该标准不仅设定了明确的能耗指标,还提出了具体的管理和技术改进方向,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自身运营符合环保与经济双重效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