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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低收入农户识别的基本原则、识别标准、识别程序及动态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宿迁市范围内低收入农户的识别与管理工作。
Title:Identifi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Low-income Households in Suqian, Jiangs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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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低收入农户识别规范》(DB32/T 1003-2019)是江苏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低收入农户的识别工作。这一标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认定低收入农户提供了依据。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低收入农户识别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客观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动态管理。这意味着在识别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所有农户享有平等的机会,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农户的识别状态。例如,在数据收集阶段,需要采用多种方式获取信息,如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以保证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其次,关于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60%,同时结合教育、医疗、住房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这一体系不仅关注经济状况,还考虑到了农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潜力。例如,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除了考察其收入水平外,还需评估医疗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以及治疗效果等因素。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识别程序的重要性。要求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评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评议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在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初步名单,最后由乡镇政府审核确认并公示结果。整个过程需留有详细的记录备查,以便后续核查和监督。
再者,标准对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旦农户的经济状况改善达到退出标准,则应及时将其从低收入农户名单中移除;而对于新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则要及时纳入。这种动态管理模式有助于保持政策的有效性和灵活性,避免出现“终身制”或“一成不变”的问题。同时,还鼓励通过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方式帮助低收入农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稳定脱贫。
最后,标准还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户申请表、调查问卷、评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既便于日后查阅核对,也为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提供依据。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农户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低收入农户识别规范》(DB32/T 1003-2019)是一部全面细致的地方性技术文件,它为江苏省内低收入农户的精准识别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操作指南。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提升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