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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防控要求、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环境消毒等技术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医疗机构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Part 23: Radiological Diagnosis Workpla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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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761.23-2020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南的一部分,专门针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人员管理
- 标准要求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应接受新冠病毒防控知识培训,并掌握基本防护技能。这意味着每位工作人员都需了解如何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PPE),如医用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 工作人员在进入放射诊断区域前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评估,确保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2. 环境控制
- 放射诊断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定期开窗换气或者使用机械通风设备,以降低空气中病毒浓度。
- 地面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操作台)需每日清洁消毒至少两次,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设备维护
- 所有用于检查的设备,在每次使用后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特别是与患者直接接触的部分。
-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状态,避免因故障导致不必要的人员暴露风险。
4. 废弃物处理
- 使用过的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均视为感染性废物,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妥善收集、包装并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 废弃物容器应放置于显眼且易于接近的位置,并标注明确标识。
5. 应急预案
- 各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疑似病例时的报告流程、隔离措施以及后续追踪调查等内容。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内容仅为标准部分内容摘录及简要说明,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从事相关工作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