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的设置要求、管理措施、卫生防疫及人员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 Part 12: Temporary Medical Observation and Isolation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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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761.12-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2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是一项江苏省地方标准,为临时医学观察点和集中隔离场所的设置、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将选取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1 选址要求
临时医学观察点和隔离场所应选择地势平坦、通风良好、远离人口密集区域的地点。不得设在地下建筑内,周围50米范围内不应有幼儿园、学校等敏感场所。这一规定旨在减少病毒传播风险,确保周边居民安全。
5.2.1 功能分区
应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并设置物理隔断。污染区包括隔离房间、污物间等;半污染区用于医护人员穿脱防护装备;清洁区供工作人员办公休息。各区域之间要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感染。
6.2.1 医务人员配置
每个观察点至少配备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对于超过50人的大型隔离点,需增加相应比例的医务人员。这保证了足够的医疗资源,能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7.1.1 消毒频率
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两次消毒,隔离房间则应在每次使用后立即消毒。所有接触表面如门把手、扶手等要重点擦拭。这些措施能有效杀灭病毒,降低环境中的病原体载量。
8.1.1 心理健康服务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对于出现焦虑、抑郁等症状的人员给予专业指导。这项内容体现了人文关怀,有助于提高被隔离者的配合度。
以上是本标准中较为重要的几项规定,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有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