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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村镇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绿色村镇的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Villag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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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08T 24-2017绿色村镇评价规范》是云南省普洱市发布的关于绿色村镇建设的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在绿色基础设施部分,4.1要求村镇应合理规划道路系统和交通组织。这强调了村镇建设中交通网络的合理性,包括主次干道布局、人车分流等措施,以提升通行效率并减少污染排放。
5.1提出村镇应采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这意味着要推广使用高效节水设备,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同时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关于绿色建筑,6.1指出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具体而言,需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选用环保建材,并设置自然采光通风设施,从而降低能耗和改善居住环境质量。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7.1明确村镇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35%。为此需要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合理配置乔灌草植物群落,营造良好的生态景观,同时注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
能源管理章节8.1规定村镇应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比如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系统为居民提供清洁能源;推行沼气池建设,将农业废弃物转化为可燃气体用于炊事和照明。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绿色村镇建设的基本框架,对于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