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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采用人工湿地技术进行水质净化的各类工程项目。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Quality Purification Engineering of Constructed Wetland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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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184-2020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规范》是河北省地方标准,为人工湿地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提供了技术依据。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2 条款指出人工湿地系统应根据处理目标确定合理的水力停留时间。例如,对于去除总磷的目标,推荐的水力停留时间为7至10天。这一规定基于污染物降解和植物吸收的时间需求,确保处理效果达到预期。
6.2.1 条款强调人工湿地基质的选择应考虑渗透性、持水性和稳定性。推荐使用粒径在4mm至16mm之间的石英砂或砾石作为主要填料,并且基质层厚度不应小于50cm。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水力条件和微生物附着环境。
7.3.1 条款要求进水水质需满足表1的规定。例如,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不应超过200mg/L,悬浮物(SS)浓度不超过150mg/L。这是为了保护湿地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过高负荷导致堵塞或失效。
9.2.1 条款提出人工湿地运行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进出水水质,每月至少检测一次。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pH值、溶解氧、氨氮等。这一要求旨在及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必要时调整运行参数以维持最佳性能。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人工湿地设计与管理的基本框架,对于保障工程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