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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监测与调查、验收标准及要求、验收结论和信息公开等。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of Artificial Wetland Water Quality Purification Engineering upon Completion - DB13T 5183-2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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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183-2020《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验收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工程建设内容核查
条文要求: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包括湿地类型、规模、工艺流程等。
解读:这一条旨在确保实际建设情况与最初设计相符,避免出现擅自变更的情况。例如,如果环评报告中提到采用的是表面流人工湿地,那么实际建成的也应是此类湿地,且规模和处理能力需一致。
污染物去除效果评估
条文要求:通过监测数据验证人工湿地对主要污染物(如CODCr、NH4+-N、TP等)的去除效率是否达到设计指标。
解读:此部分强调了人工湿地的实际运行效果。设计指标通常是基于理论计算得出的最佳预期值,在验收阶段需要通过现场监测来确认这些目标能否实现。比如,若某项目的设计去除率为70%,则需提供至少连续三个月的数据证明其稳定达到或超过该水平。
环境保护设施检查
条文要求:检查各项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包括预处理设施、湿地单元、尾水排放口等。
解读:这里关注的是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例如,预处理设施是否能够有效去除悬浮物以保护后续湿地单元;尾水排放口是否有必要的监测设备来记录出水质量。只有当所有设施均处于良好状态时,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高效运作。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条文要求:分析人工湿地建成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解读:虽然人工湿地的主要功能是改善水质,但不可避免地会对局部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验收过程中要全面考量其带来的正面与负面影响。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植物入侵或者土壤盐碱化等现象,应及时采取补救行动,确保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运行管理计划审核
条文要求:审查运行单位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解读:良好的运营管理是维持人工湿地长久效益的关键所在。一个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应该涵盖定期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等内容;而应急预案则需要考虑到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对策略,比如洪水期间如何防止溢流污染等问题。
以上几个方面构成了DB13/T 5183-2020的核心框架,为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希望上述解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