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动物疫情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报告责任、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imal Epidemic Repor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22/T 3137-2020动物疫情报告管理规范》是一项针对吉林省地方制定的关于动物疫情报告管理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对动物疫情报告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对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几个关键点出发对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首先,在疫情报告的责任主体方面,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及养殖场(户)等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同时强调了养殖者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情况。
其次,关于疫情报告的内容与方式,标准指出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发病时间、地点、动物种类、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及初步诊断结果等内容,并要求采用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形式迅速上报。此外还特别提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以加快处理速度。
再者,标准明确了疫情确认程序。当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后,必须由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必要时采集样本送检,并根据检测结果作出最终判定。未经确认之前不得擅自发布任何消息以免造成社会恐慌。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应急响应措施,一旦确认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当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封锁隔离、扑杀销毁等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置如消毒灭源等后续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综上所述,《DB22/T 3137-2020动物疫情报告管理规范》通过明确各方职责、细化操作流程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动物疫情报告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