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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验收程序和组织、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绿色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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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284-2020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是辽宁省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施工的重要标准。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2 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光污染控制等。
这一条强调了绿色建筑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施工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和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例如,在扬尘控制方面,可以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覆盖裸露地面等方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2.3 建筑节能工程中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核查其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复验。
本条款明确了建筑节能工程中保温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保温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节能效果的好坏,因此必须严格把关。具体来说,施工单位需检查保温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抽样复验,以验证其热工性能是否达标。
7.1.5 给排水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对给水管道做通水试验,排水管道则需进行灌水试验及通球试验。
此条规定了给排水系统的功能性测试要求。通过这些试验可以检验管道系统的密封性、通畅性和可靠性。通水试验用于检查给水管道是否存在漏水现象;而灌水试验则是为了检测排水管道的排水能力和密封性能,同时通球试验还可以进一步确认管道内部是否有阻塞物影响正常使用。
以上三个条款只是该标准中众多规定的一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框架。遵守这些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也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建筑行业的深入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