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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自制木浆造纸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自制木浆造纸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Factory in Papermaking Industry - Part 1: Self-made Wood Pulp Papermak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2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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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065.1-2020 造纸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第1部分:自制木浆造纸》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自制木浆造纸行业的绿色工厂建设提供了具体指导。以下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进行解读。
在资源投入方面,标准要求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例如,对于自制木浆生产过程中的木材原料,企业需优化备料工艺,提升出材率,同时加强废纸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此外,还需关注水资源消耗,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循环用水系统,确保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能源使用方面强调了节能降耗的重要性。企业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如热电联产机组、余热回收装置等,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具体指标上,要求自制木浆造纸企业的综合能耗水平低于规定的限额值,且主要工序的电能利用效率需符合相关要求。
在环境排放控制上,标准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严格规定。对于制浆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要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确保COD、悬浮物等指标满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则需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员工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
最后,企业在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时,还应当注重管理创新和社会责任履行。通过实施精益生产、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些措施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