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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的方法、指标体系及实施步骤。本文件适用于昭通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测评与改进工作。
Title:Measuring Method for Customer Satisfaction of Zhaotong Municipal Government Service Cen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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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方法》(DB 5306T52-2020)是指导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满意度测评的重要规范。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测评对象与范围
该标准明确指出,测评对象涵盖所有到访昭通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这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测评范围不仅限于窗口办事效率,还涉及大厅环境、工作人员态度等多个维度。这一规定确保了测评结果能够全面反映政务服务的整体质量。
测评指标体系
标准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大厅环境三大核心维度。在服务态度方面,强调工作人员是否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办事效率则关注办理时间长短及流程便捷性;大厅环境则评估硬件设施完善程度以及卫生状况。每个维度下设具体细化指标,如服务态度中包含微笑服务、解答准确率等具体项目,使得测评工作有据可依。
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采集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现场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在线评价系统等多种形式。其中,现场问卷调查要求工作人员在服务结束后即时发放,并由服务对象当场填写;电话回访则需保证至少覆盖10%的服务对象;在线评价系统则是通过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提供评价入口,鼓励更多服务对象参与。这种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式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结果分析与应用
测评结果需经过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后形成报告。报告应包括总体满意度水平、各维度得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将测评结果作为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此外,还将测评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与绩效奖金挂钩,激励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监督机制
为保障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标准特别设立了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负责对整个测评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同时要求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以维护测评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以上内容是对DB 5306T52-2020核心条款的深入剖析,旨在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从而有效提升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