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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河北省区域内复种饲草谷子的栽培技术要求,包括选地整地、品种选择、播种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收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区域内复种饲草谷子的生产与管理。
Title: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eplanting Forage Millet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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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943—2020《复种饲草谷子栽培技术规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饲草谷子栽培的技术规范。该标准对饲草谷子的种植提出了详细的指导,包括品种选择、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品种选择
标准中明确指出,应选用适应当地气候条件且抗逆性强的饲草谷子品种。例如,推荐使用“张杂谷”系列品种,这类品种具有较高的产量和良好的耐旱性。选择品种时还应注意其生育期长短与当地的无霜期相匹配,以确保作物能够充分成熟。
播种
在播种环节,标准建议采用机械精量播种机进行作业。播种深度一般为3-5厘米,行距控制在40-50厘米之间。播种时间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确定,在内蒙古地区通常选择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尽早播种。播种量应根据种子质量调整,一般每亩播种量为0.75-1公斤。
田间管理
田间管理部分强调了水肥管理和除草的重要性。灌溉需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特别是在拔节期和抽穗期要保证充足的水分供应。施肥上提倡施用有机肥作为基肥,并结合追肥补充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化学除草剂的应用需谨慎,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避免药害发生。
病虫害防治
对于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比如通过轮作倒茬减少病原菌积累;利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释放天敌昆虫如赤眼蜂来控制害虫数量。化学农药仅限于必要时使用,并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
收获与储存
收获时机直接影响饲草品质,标准建议当植株大部分叶片变黄、籽粒达到生理成熟时即可收获。收获后的谷子应及时晾晒干燥至含水量低于13%,然后入库储存。储存环境要求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并定期检查以防霉变。
以上内容是对DB15/T 1943—2020《复种饲草谷子栽培技术规程》中关键条款的解读。遵循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饲草谷子的产量和质量,促进畜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