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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Post-Evaluation of Energy Conservation in Fixed Asset Investment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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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18-20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导则》是上海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实施后的节能效果评估。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适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该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那些对能源消耗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这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基本框架。
其次,在节能后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章节中,强调了应从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到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提到要关注项目实际能耗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并对比分析节能措施的实际效果。
再者,关于数据收集与处理,标准要求收集项目建设期及运营初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能耗等关键指标。同时提出采用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方法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对于节能效益的计算方法也作了具体规定,如采用投入产出比、节能率等指标来衡量项目的节能成效。并且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在报告编制方面,要求形成完整的节能后评价报告,内容至少涵盖项目概况、节能措施实施情况、实际节能效果评估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报告需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节能表现,并提出针对性强的优化方案。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导则》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技术手段,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工具,以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