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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注销等环节的办理要求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cessing of Hazardous Waste Operation Permit within Author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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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01T 66-2019 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规范》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等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申请条件方面,标准明确指出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意味着申请单位不仅需要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还需要拥有能够胜任危险废物管理的专业团队。这一要求旨在确保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具备基本的人力资源保障。
其次,在技术设施方面,标准强调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贮存设施及处理设备。例如,对于特定类型的危险废物,如医疗废物或化学废液,应设有专门的储存容器和处理装置。这表明,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必须先做好硬件上的准备,以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存放与有效处置。
再者,关于管理制度部分,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这些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特别是应急预案,它涵盖了从预警到恢复生产的全过程,体现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
最后,在监督管理环节,标准提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持证单位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同时,还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DB2301T 66-2019》通过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力求实现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安全可控,保护环境免受污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