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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流程、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Title:Approval Processing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Authorize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cluding Radia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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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01T 60-2019《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第5.1条: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本条款规定了申请人需提交的必要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公众参与说明等。强调了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至关重要,任何虚假信息将导致申请被驳回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第7.2条:审查流程及时间限制
明确规定了从接收申请到作出决定的整个审查周期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同时指出,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审查期限但需提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此条款旨在保障行政效率的同时确保决策质量。
第8.3条:信息公开义务
要求负责审批工作的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受理情况、审查过程以及最终批准结果等相关信息。此举不仅增强了透明度还便于社会监督,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9.1条:违法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责令停止建设、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等。该条款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也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支持。
以上是对DB2301T 60-2019中几个核心部分的简要分析。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