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药品接收、储存、发放与使用、安全管理及记录与追溯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养老机构对老年人自带药品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elf-brought Medicines of the Elderly in Nursing Homes - DB34T 3522-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4/T 3522-2019 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范围与术语
该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所有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明确了“自带药品”的定义为老人因疾病治疗需要而自行携带进入养老机构的药品。这有助于统一认识,确保各方在同一语境下讨论问题。
二、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接收登记、存放保管、使用监督等环节,并明确责任人。例如,规定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药品管理,确保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接收与登记
当老人入院时,应详细记录其自带药品的信息,如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同时要核对药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及时退还给老人或其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这一过程强调了信息完整性和合法性核查的重要性。
四、储存条件
根据药品特性分别采取冷藏、避光、防潮等措施妥善保存。比如,胰岛素类生物制品需冷藏于2℃至8℃之间;易挥发性药物则要密封放置于阴凉处。通过科学合理的储藏方式可以延长药品使用寿命并保证疗效。
五、发放流程
每次用药前必须再次确认药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发放给使用者。此外还要求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补充短缺物资,避免断药现象发生。这样做既保障了治疗效果又减少了浪费。
六、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收集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同时鼓励医护人员加强对老年患者服药依从性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整体健康管理质量。这些举措体现了持续改进的理念。
总之,《DB34/T 3522-2019》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执行策略以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