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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主任的服务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及考核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hildren's Director - DB34T 3511-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C8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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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3511-2019《儿童主任服务规范》是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明确儿童主任在基层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服务要求。以下是根据该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的详细解读。
一、儿童主任的基本职责
根据标准第4.1条,儿童主任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信息采集与更新:儿童主任需定期收集并更新辖区内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这不仅有助于政府掌握儿童群体的真实状况,也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2. 政策宣传与咨询:儿童主任有责任向家长及监护人普及国家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他们提出的疑问,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支持度。
3. 日常关怀与支持:对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特殊困境的儿童,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主任应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救助资金、联系社会服务机构等。
4. 紧急情况应对:当发现儿童遭受虐待、遗弃或其他形式的侵害时,儿童主任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服务流程与方法
标准第5部分对儿童主任的服务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
- 初次接触:初次接触儿童及其家庭时,儿童主任需要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记录基本信息以及初步评估结果。
- 定期随访:之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了解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关注其心理健康状态,并做好相应记录。
- 问题解决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儿童主任首先要尝试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自行处理,则需向上级部门报告寻求进一步援助。
三、培训与发展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对儿童主任的培训与发展:
- 岗前培训:新任儿童主任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内容涵盖儿童心理学、法律知识等方面。
- 持续教育:在职期间也应定期参加各类进修课程,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以上便是基于DB34/T 3511-2019《儿童主任服务规范》中一些关键条款所做的深入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