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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降噪措施、监测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Noise Pollution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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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403/T 63-2020)是一部专门针对深圳市建设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问题的技术性文件。以下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5章 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
# 第5.1条 施工场地规划
该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和材料堆放区远离敏感点。例如,高噪音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等应当设置在距离居民区至少30米以外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此外,还应该预留足够的空间用于设置临时降噪设施。
# 第5.2条 出入口设置
规定了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计标准。所有施工车辆进出口均需配备自动冲洗装置以减少扬尘及轮胎携带泥沙进入公共道路的情况发生。同时,为了降低夜间施工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在靠近敏感区域一侧不得开设主要出入口。
第7章 噪声控制技术措施
# 第7.1条 使用低噪音设备
提倡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的低噪音型施工机械。对于不可避免使用高噪音设备的情形,则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从而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能量损耗所导致的额外噪声产生。
# 第7.2条 隔音屏障应用
当施工现场周边存在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质量有较高需求的敏感目标时,建议沿边界安装固定式隔音屏障。这类屏障通常由金属板、玻璃纤维棉复合材料构成,具有良好的吸声性能。具体高度取决于实际条件而定,但一般不应低于2米。
第9章 监测与评估
# 第9.1条 定期监测
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噪声水平检测活动。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昼间与夜间的等效连续A声级(LAeq),以及特定时间段内的峰值声压级(Lmax)。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 第9.2条 应急响应机制
一旦发现某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噪声超出允许范围,相关责任方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这可能涉及到暂停部分工序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止。同时,还需向受影响群体公开透明的信息,说明情况并提出改善方案。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仅涵盖了从前期准备到后期运维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方方面面,而且特别注重细节处理,力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的各项要求。